≈≈*ST农尚30053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05) [2024-11-05] (300536)*ST农尚: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70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林峰、王冰、贾春琦: 经查,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 年度营业收 入为 7,142.7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2,976.66 万元,因 2023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 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未按规定在 2023 年 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也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林峰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冰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贾春琦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林峰、王冰、贾春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次行为再次发生。公司相关负责人将切实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也将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2024-10-30] (300536)*ST农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64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确认已知悉与 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芯连微电子有限公司向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出售 32台算力服务器,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73,546,000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65,084,955.75 元,合同总额随实际产品总台数的变动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日常经营合同暨出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0] (300536)*ST农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65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 电子邮件送达监事会成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树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0] (300536)*ST农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93元 每股净资产: 1.8713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4% 营业总收入: 1.0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53亿元 [2024-10-25] (300536)*ST农尚: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63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 万元。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 2.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具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 年10 月26日起至2024年 10月25日止(除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 6.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峰先生因受窗口期与资金安排的影响,未能按照原计划期限内增持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林峰先生对本次未能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林峰先生自2023年6月16日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来,坚定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并持续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后续将根据其自身资金情况以及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2024-10-22] (300536)*ST农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62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10 月 2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说明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尚未披露,且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024-10-14] (300536)*ST农尚:2024-06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61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海 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芯联”)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 及新增轮候冻结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公 是否为 东或第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司总 限售股 司法冻结执行 股东名称 一大股 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 及限售 冻结日期 解冻日期 人 东及其 (万股) 比例 比例 类型 一致行 动人 海南芯联 是 1,762.74 30.05% 6.01% 否 2024-10-11 2027-10-10 海口市龙华 区人民法院 2、本次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公 是否为 东或第 本次轮候冻 占其所 司总 限售股 股东名称 一大股 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 及限售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东及其 (万股) 比例 比例 类型 一致行 动人 海南芯联 是 237.26 4.04% 0.81% 否 2024-10-11 36 个月 海口市龙华 区人民法院 3、本次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涉及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述被司法冻结及新增轮候冻结的股份为质押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6)。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海南芯联 5,866.00 20% 2,576.32 43.92% 8.78% 2、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份数量(万股) 比例 比例 海南芯联 5,866.00 20% 651.28 11.10% 2.22%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海南芯联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2024-09-23] (300536)*ST农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60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因相关经办人员对业务理解有误,导致部分内容表述偏差,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内夏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 银行苏州分行”)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XW100051433523092200001),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向苏州内夏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同时,公司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由公司为苏州内夏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苏州内夏拟继续向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 300 万元,借款 到期日 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林峰先生为苏州内夏向江苏银行苏州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更正后: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内夏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同时,公司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由公司为苏州内夏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以上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内,苏州内夏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于 2023 年9 月 22 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XW100051433523092200001)。 苏州内夏在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上述合同编号下的 3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林峰先生继续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履行期届满(包括展期、延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 [2024-09-20] (300536)*ST农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5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武汉芯连微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内夏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内夏”)、深圳市中自芯连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含本数)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于 2023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峰先生同意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内夏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 银行苏州分行”)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XW100051433523092200001),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向苏州内夏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同时,公司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由公司为苏州内夏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9 月 15 日、9 月 25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苏州内夏拟继续向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 300 万元,借款 到期日 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林峰先生为苏州内夏向江苏银行苏州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内夏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树峰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金山东路 78 号 1 幢 Z101 室三层 313 成立日期 2020-01-10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 理服务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金属 主营业务 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软件 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芯连微持股 51%,韩国 Nexia Device Co.,LTD 持股 49%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721.77 5,512.32 负债总额 3,763.61 2,793.83 净资产 1,958.16 2,718.49 2023 年度 2024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 1,018.87 利润总额 -1,228.14 558.09 净利润 -1,245.83 560.32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余额为 6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2024-09-10] (300536)*ST农尚: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58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5),公司与 BLUE MOON VENTURES GROUP PTE. LTD.(以下简称 “Blue Moon”)、New Capital Company(以下简称“NCC”)、上海芯合智汇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合智汇”或“标的公司”)签署《合资协议》。 自协议签署后,公司与芯合智汇的主要成员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并且在公司的引荐下芯合智汇不断地接触潜在的客户,推介相关的产品,尽快的帮助芯合智汇打开国内市场。同时,公司根据市场收集的反馈信息,与芯合智汇对后期产品开发的方向等进行商讨。 一、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与芯合智汇及其他合作方沟通并签署补充协议,就出资时间安排做出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合资协议》第三条第 3.2 款原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两个月之内,农尚应当向标的公司投资伍千万元人民币(¥50,000,000.00)。在本协议签署日起四个月内,农尚应当向标的公司追加投资伍千万元人民币(¥50,000,000.00)。农尚的投资基于标的公司价值 2.33 亿元人民币的完全摊薄的投前估值,之后农尚将获得标的公司 30%的股权。若农尚不能如期完成该些投资,则农尚应当向 BlueMoon 支付应投而未投金额的 2%作为违约金。” 该条款修改为“截至 2025 年 1 月 1 日,农尚应当向标的公司投资伍千万元 人民币(¥50,000,000.00)。截至 2025 年 3 月 1 日,农尚应当向标的公司追加投 资伍千万元人民币(¥50,000,000.00)。农尚的投资基于标的公司价值 2.33 亿元 人民币的完全摊薄的投前估值且取决于届时影响市场价值的因素,之后农尚将获得标的公司 30%的股权。若农尚不能如期完成该些投资,则农尚应当向 Blue Moon支付应投而未投金额的 2%作为违约金。” 2.至完成全部投资前,标的公司团队的运营费用由农尚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峰先生承担。 除上述调整之外,原协议其他条款均未修改。 二、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的原因 鉴于芯合智汇尚处于拓展市场阶段,暂不需要大量的资金,且公司现阶段自有资金有限,主要通过外部筹措资金对芯合智汇开展投资,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成本与利用效率等因素,公司与其他合作方协商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安排调整,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对投资风险的把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四、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继续协助芯合智汇挖掘客户的需求,推进市场开拓,不影响芯合智汇发展的既定计划。 2.积极推进资金的筹备工作,根据芯合智汇的发展与资金需求,对其分期注资。 五、风险提示 1.因为合作节奏的变化,芯合智汇达到投资预期效果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地缘政治风险、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业务发展及双方推进具体合作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遭遇政策性风险、市场竞争风险、运营管理风险、成本和费用增加等风险,从而导致公司投资收益将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9 日 [2024-08-28] (300536)*ST农尚: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52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确认已知悉与 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8] (300536)*ST农尚: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53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电 子邮件送达监事会成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树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8] (300536)*ST农尚: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77元 每股净资产: 2.05829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7% 营业总收入: 9947.2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4.98万元 [2024-08-15] (300536)*ST农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51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号楼 27 层办公(7)室-办公(9)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峰先生。 6、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3 人,代表股份 70,658,6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91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706,9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24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69,951,73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5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11,970,28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08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6,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4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11,263,38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40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867,6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653%;反对 1,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8%;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9,2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380%;反对 1,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440%;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8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2.00《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57,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75%;反对 1,36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83%;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9,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977%;反对 1,36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23%;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提案 3.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57,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75%;反对 1,3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35%;弃权 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9,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977%;反对 1,34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362%;弃权 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肖玥垚律师、宋颂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2024-07-30] (300536)*ST农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44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确认已知悉与 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林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金额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不收取利息,借款额度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有效,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 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即在任一时点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借款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晓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董 事会由 7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组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修订为“董事会由 8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人)组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如涉及有关工商变更备案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工商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温植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待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工作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董事会同意其接任董事刘强先生担任的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接任董事长林峰先生担任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温植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久安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久安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 号楼 27 层办公(7)室-办公(9)室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2024-07-30] (300536)*ST农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50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 号楼 27 层办公(7)室-办公(9)室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有关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 号楼 27 层办公(7)室-办公(9)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加盖印章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股东须仔细填写《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股东账户清单、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 号楼 27 层办公(7)室-办公(9)室 联系邮编:430000 联系人:贾春琦 联系电话:027-85887559 传真:027-85886559 电子邮箱:nusunlandscape@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36。 2、投票简称:“农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公司)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 反 弃 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武汉农 [2024-05-27] (300536)*ST农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43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芯合智汇于 2024 年 3 月设立,暂未开展经营,未产生收入及利润,下一 阶段的目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芯合智汇的规划与愿景,该愿景目标不构成公司的预测与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芯合智汇的企业级软件暂未确定下游客户,未来能否得到客户的认可,以获取订单产生收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无法得到客户的认可,则无法进行下一步研发 ASIC 芯片与自研服务器的商业规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芯合智汇未来即便研发 ASIC 芯片,也是面向特定用户满足其对视频搜索、分类与编辑领域的计算要求,应用市场相对单一,与面向通用用途的 GPU 存在本质的区别。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4.现阶段全球政治和经济整体环境较为复杂,地缘政治因素阻碍全球科技交流和发展,行业发展以及人才的引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芯合智汇的经营发展未达公司预期,公司的投资面临亏损,存在投资失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10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针对关注函中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相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峰公开表示“算力租赁是和市场终端客户建立有效联系的工具和手段,其实是为后面的技术服务铺路...算力网络和设备的性能监控及优化是公司的布局重点。下一阶段目标是以自研 服务器和 ASIC 芯片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你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回函》)显示,你公司认定的 13 位研发人员中,5 名研发人员任职于苏州内夏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内夏),具体负责显示驱动芯片项目的产品后端封装研发,项目样品调试和验证、客户端不良分析和设计改善,市场需求分析、产品 需求分析、芯片定义;8 名受托研发人员任职于 Nexia Device Co., LTD(以下 简称韩国内夏),具体负责显示驱动芯片项目的产品架构整体设计,芯片前后端及原理图的设计、验证、仿真,芯片功能测试以及样品测试,版图编辑、验证和仿真等。有关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1.请你公司明确说明韩国内夏 8 名受托研发人员是否已与你公司签订受托 研发协议或劳动合同,结合 8 名受托研发人员分别在你公司及韩国内夏的日均任职时长,8 名受托研发人员是否在韩国内夏从事与你公司无关的业务等,说明你公司认定 8 名受托研发人员为你公司研发人员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存在夸大公司研发能力并误导投资者的意图或目的。 回复:一、韩国内夏 8 名受托研发人员与公司签订受托研发协议或劳动合同 的情况 韩国内夏 8 名研发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受托研发协议或劳动合同,双方基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签订的《合作研发和技术许可协议》,共同开展显示驱动芯片 的合作研究项目。 二、8 名受托研发人员的任职与工作情况 经韩国内夏书面确认,自 2021 年 1 月 31 日与苏州内夏签署《合作研发和技 术许可协议》起,韩国内夏就协议中“2.1 项目”为苏州内夏的客户开发显示驱动 IC 及相关软件,以及满足苏州内夏要求的芯片。8 名受托研发人员为韩国内夏的全职员工,其工作内容仅与苏州内夏合作研发项目有关,未从事与苏州内夏业务无关的研发工作,8 名研发人员在韩国内夏工作年限平均为 6.5 年。 三、公司认定韩国内夏 8 名受托研发人员为公司研发人员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 1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内夏与 Nexia Device Co.,LTD(韩 国内夏半导体公司)签署了《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和《合作研发和技术许可协议》等协议,苏州内夏受让韩国内夏的电视显示驱动芯片(TDDI)相关的专利(含 8 项登记有效专利和 3 项在申请专利等)、非专利技术(含 25 项非专利技术)和技术许可(3 份合同)等。 根据《合作研发和技术许可协议》相关条款约定: 第 1.7 条: “Nexia Devices 团队”是指 Nexia Devices 雇佣的或以其他方式签约的 参与项目的任何科学家、技术人员和其他个人,或 Nexia Devices 的任何学生、顾问。 第 1.8 条: “指导委员会”是指双方将在生效日后立即建立的一个小组,每一方指定相同数量的员工来管理项目。 指导委员会会议可以亲自参与,也可以通过电话会议或指导委员会同意的类似方式进行,指导委员会会议至少[每月]举行一次。代表角色和责任在本协议第 2.5 条中阐明。 第 1.9 条: “成果”是指在第 2 条所述项目的过程中已经确定的或首次付诸实践或编写的或开发的所有信息,数据,技术,专有技术,结果,发明,发现,软件和材料。 第 2.1 条: 项目:双方应开展合作研究项目,其目标是为苏州内夏的客户开发显示驱动IC、相关软件及其知识产权,以及开发满足苏州内夏要求的芯片。 第 2.5 条: 指导委员会的沟通和责任: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指导委员会应努力至少每月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可接受的沟通形式进行沟通。指导委员会还将根据需要举行面对面会议或电话会议,以解决各种问题或讨论项目可能产生的成果。 第 2.6 条: 项目将在 Nexia Devices 的工厂进行。Nexia Devices 应提供充足数量的 合格员工以及充足的设施和设备,以便按照本协议适当地、安全地开展项目。本协议项下的一些测试和/或分析工作应由 Nexia Devices 合作伙伴在 NexiaDevices 团队合格成员的直接亲自监督下进行。Nexia Devices 应确保 NexiaDevices 团队的所有成员遵守本协议中的所有义务。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规 定,Nexia Devices 应始终对其在本协议下的所有义务完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Nexia Devices 团队任何成员和 Nexia Devices 合作伙伴所履行的义务。 第 3.2 条: 竞业禁止:Nexia Devices 应与其参与项目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保密和知识产权协议。 第 4.2 条: 项目知识产权。无论成果是否由 Nexia Devices 的员工或其他 Nexia Devices、苏州内夏的代表开发或两者共同开发,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将归苏州内夏所有,苏州内夏将拥有独占的、排他的权利(但无义务)去提出专利申请,就成果主张权利,或自主决定将成果作为苏州内夏的保密信息。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9 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的规定:“研发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在研发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中直接从事研发项目的专业人员;具有相关技术知识和经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活动的技术人员;参与研发活动的技工等。” 苏州内夏目前的业务模式为:苏州内夏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技术开发协议),根据客户需求(研发设计显示芯片驱动解决方案),主要依托三星授权的 USI-T协议为基础,苏州内夏与韩国内夏共同完成研发设计工作:其中苏州内夏负责客户及产品需求分析、客户端不良分析等;韩国内夏根据客户需求具体负责芯片设计图纸(原理图和 Layout 版图)、验证和芯片测试用设计资料等,最终完成客户委托并向客户交付技术开发解决方案(包含芯片规格书,芯片设计图纸,GDSII文件用于样品制作,COF 设计图纸,相关测试用设计资料),客户在约定时间内对苏州内夏提交的解决方案予以验收后出具书面确认书,并支付相关费用。 韩国内夏的员工或韩国内夏、苏州内夏的代表开发或两者共同开发,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将归苏州内夏所有,韩国内夏亦未单独从事显示驱动芯片业务。 综上,公司认定韩国内夏 8 名受托研发人员为公司研发人员具备合理性,公司不存在夸大公司研发能力并误导投资者的意图或目的。 2.你公司《回函》显示,你公司认定的 13 名研发人员负责“显示驱动芯片 项目”,未见与服务器和与 ASIC 芯片研发相关的任何技术人员配备。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自研服务器和 ASIC 芯片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是否真实、准确, 你公司目前是否具有自研服务器和 ASIC 芯片相关的资金、技术、人员配备。请你公司结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你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说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前述发言是否为应披露事项,是否违反《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4.3.11 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全体董事就你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缺陷逐一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公司暂未开展研发 ASIC 芯片与自研服务器的工作,下一阶段的 目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芯合智汇的规划与愿景。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 <合资协议>的议案》,公司在未来 1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分期向上海芯合智汇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合智汇”)进行投资,最终认购其 51%的股权。 芯合智汇业务规划如下,前期依托公司积累的算力终端客户资源,推广应用于视频搜索、任务优化等企业级应用为主的软件,,主要发挥 GPU 在视频数据处理方面的优势,为电影、短视频、广告制作等提供支持。后期可拓展到其他领域的视频搜索和任务优化。未来根据客户需求,针对客户具体应用场景,垂直整合,设计算法,定制用于前述目的的专用 ASIC 芯片。 芯合智汇短期内主要专注于设计研发视频搜索、任务优化等企业级应用为主的软件。而芯合智汇未来开展业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峰先生对芯合智汇的商业规划与愿景。此外,芯合智汇未来即便研发 ASIC 芯片,也是面向特定用户满足其对视频搜索、分类与编辑领域的计算要求,应用市场相对单一,与面向通用用途的 GPU 存在本质的区别。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算力行业更新迭代的速度比较快,未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芯合智汇的企业级应用软件暂未确定下游客户,未来能否得到客户的认可,以获取订单产生收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无法得到客户的认可,则无法进行下一步研发 ASIC 芯片与自研服务器的商业规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在自研服务器和 ASIC 芯片相关的资金、技术、人员配备的情况 如上所述,芯合智汇前期以设计研发视频搜索、任务优化等企业级应用为主的软件,距离定制用于视频搜索与分析的 ASIC 芯片、自研服务器的愿景存在较远的距离,因此芯合智汇现阶段暂未开展 ASIC 芯片与自研服务器的工作。 芯合智汇团队成员中有在芯片设计、媒体编码/解码到 GPGPU、算法设计、计算和高级图形渲染算法设计、深度计算领域的成熟人才,应用于视频抓取与分析的企业级软件的基础架构已基本完成搭建。同时,芯合智汇目前拥有的 5 位成员主要来自于 AMD、SK、三星、闪迪等龙头企业, [2024-05-22] (300536)*ST农尚: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42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10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 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4 年 5 月 22 日前将有关说明 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对《关注函》提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积极准备回函相关工作。鉴于《关注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函询,预计无法在原定的时间前完成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将延期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前完成回复。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2024-05-21] (300536)*ST农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41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号楼 27 层办公(7)室-办公(9)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峰先生。 6、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5 人,代表股份 69,910,2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36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69,910,242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23.83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1,221,89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82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1,221,8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26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10,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1,8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提案 2.0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10,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1,8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提案 3.00《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10,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1,8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提案 4.0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10,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1,8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提案 5.0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06,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18,0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1%;反 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提案 6.00《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 案》 承诺人林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芯联微”)的实际控制人,海南芯联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58,660,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6,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18,0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1%;反 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提案 7.00《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南芯联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8,660,0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0,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1,8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提案 8.0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10,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1,8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何淑光先生、雷海军先生(已离任)、欧阳韬先生、刘杰成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薛志宏律师、史月欢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2024-05-20] (300536)*ST农尚: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40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 本协议是推进合作的基础,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本协议框架内,后续合作内容及进程所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3.本协议虽已对双方合作内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明确约定,但本协议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芯连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芯连微”或“乙方”)与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克拉玛依云计算”或“甲方”)均认识到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的重要性,为共同推动新疆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的高质量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近日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亦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后续涉及各项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园区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李云 类型:机关单位 社会信用代码:1165020008536614XP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吉云路 197 号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曾与克拉玛依云计算发生过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克拉玛依云计算为机关单位,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关联关系情况 克拉玛依云计算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1.甲方作为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园区的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整体规 划、建设与运营,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与智算中心产业集群; 2.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人工智能算力技术研发与运维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实力及丰富的行业经验,具备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建设、运维、服务的综合能力; 3.双方均认识到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的重要性,旨在共同推动新疆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的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目标 1.共同推进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优化,提升园区的算力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处理、人工智能应用等前沿技术的研发与落地,促进产业升级。 3.加强人才交流与培养,提升双方团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三)合作内容 1.智算中心建设、运维、经营一体化服务:在甲方全方位支持下,乙方愿意在甲方园区内投资建设、运营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开拓、协调包括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公司在内的下游客户,为其提供算力技术综合服务。 2.既有算力中心运维服务:乙方愿意为园区内的已有或在建的智算中心提供全面的运维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维护、软件管理、系统监控、安全防护及性能优化等。 3.技术合作与研发:双方将联合开展云计算相关技术的研发项目,探索创新算力解决方案,提升数据中心能效,降低成本。 4.资源共享与市场拓展:依托乙方的技术优势和甲方的区域资源,共同开拓市场,推广云计算服务,吸引国内外高科技企业和“一带一路”国家相关企业入驻园区。 5.人才培养与交流:建立常态化的技术交流机制,乙方协助甲方培训云计算、大数据处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促进技术交流与进步。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3 年,自签约之日起计算。期满前 3 个月,双方可协商续 签事宜。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于因合作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双方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本,双方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内容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本协议暂不涉及交易的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之一为算力服务,本次武汉芯连微与克拉玛依云计算在智算中心建设、运维、经营一体化服务以及既有算力中心运维服务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与公司的业务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算力领域的综合实力,推动公司的转型进度,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是推进合作的基础,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在本协议框架内,后续合作内容及进程所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3.本协议虽已对双方合作内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明确约定,但本协议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于协议后续涉及的具体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协议内容 执行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内夏半导体有限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 责任公司与滁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 2021-05-06 协议的公告 司在新型显示技术合作研发、液晶面板 履行中 半导体产业链自主可控等方面建立长 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武汉芯连微与华夏芯(北京)通用处理 公司已书 2021-12-21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 器技术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公 面通知对 协议的公告 平的原则,就芯片和解决方案领域进行 方解约 战略合作。 关于签署《资产交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峰先生拟不超过 2023-07-13 易框架协议》暨关 1.5 亿元的购买公司所有的等额应收 履行中 联交易的公告 账款账面原值。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的持股未发生变化。 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亦不存在减持股份的计划。 八、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 [2024-05-17] (300536)*ST农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3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虽然陆续接触了 4 家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司,但是未确定合作内容,亦未产生收入,未来能否合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市政园林业务的实际市场需求相应减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回款风险持续提升,要求垫付营运资金规模不断增加,是公司园林绿化工程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未来亦存在园林绿化工程业务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滑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7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相关问题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了明确意见,现将相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在年报审计后,认为 2023 年半 年报中的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收入 10,188,679.25 元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转入合同负债。有关公告及《关于 2022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显示,2021 年,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芯连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芯连微)出资 5,100 万元对 Nexia Device Co. ,LTD(以下简称韩国内夏)全资子公司苏州内夏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内夏)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内夏半导体 51%股权。同年,苏州内夏向韩国内夏购买 OLED 电视显示驱动芯片(TDDI) 相关的 11 项专利(含 8 项登记有效专利和 3 项在申请专利等)、25 项非专利技 术和 3 份技术许可(以下合称为 39 项技术和许可),金额为 4,900 万元。2022 年,你公司向北京宏鼎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鼎舟)销售“显示驱动芯片解决方案”,金额为 1,193.40 万元,成本仅包括人工工资 39.37 万元;你公司向江西科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微处理器委托开发”,收入金额为943.40 万元,成本包括支付给韩国内夏的委托外部研发费 198.02 万元等。 1.请你公司列示前述 39 项技术和许可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 途、在申请专利的进展情况、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原值、摊销情况(如适用)等,并说明是否已经对外出售,如已出售,请说明购买方名称及其与公司及韩国内夏的关联关系,是否已终止确认有关资产。 回复: 苏州内夏 39 项技术和许可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8 项已登记有效专利 序号 发明的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是否年 续费 1 MHL/HDMI 连接装置及利用该装置变换信号的方法 (CONNECTOR FOR MHL/HDMI AND SIGNAL 1015508100000 2034.08.07 是 CONVERTING METHOD USING THE SAME) 2 钟表及数据的复原电路及利用该电路复原的方法 (CLOCK AND DATA RECOVERY CIRCUIT AND 1015678340000 2034.08.06 是 RECOVERY METHOD USING THE SAME) 3 显示端口水槽及数据提供方法(DISPLAYPORT SINK AND SYNCRONIZING METHOD BETWEEN LINK 1016051830000 2034.09.03 是 CLOCK AND PIXEL CLOCK IN DISPLAYPORT) 4 显示板驱动综合芯片及显示板驱动系统(ONE CHIP FOR DISPLAY PANEL DRIVE AND DISPLAY PANEL 1016093200000 2034.09.17 是 DRIVE SYSTEM WITH THE SAME) 5 迟延固定环路上的多重迟延线路锁定生成器(MULTI DELAY CLOCK GENERATOR IN DELAYED- 1016157110000 2034.09.12 是 LOCKED LOOP) 6 通过 MHL 交界面传送及接收信息的方法(METHOD FOR TRANSMITTING AND RECEIVING CHARACTER 1015491640000 2033.08.08 是 USING MHL INTERFACE) 7 在 HDMI/MHL 接收器上修复控制信号传输错误的方法 (METHOD FOR CORRECTION OF ERROR CODE 1016051810000 2033.08.09 是 INCLUDED IN CONTROL SIGNAL OF HDMI/MHL) 8 平板显示器驱动芯片及其基板结构体(DISPLAY DRIVE CHIP FOR LARGE SIZE FLAT PANEL 1017020410000 2035.05.12 是 TELEVISION AND SUBSTRATE STRUCTURE WITH THE SAME) 注:上述专利需要按年向韩国专利局支付专利管理年费,苏州内夏委托韩国专利代理公司 Dawool Patent and Law Fir 进行缴费。除此之外不涉及其他 费用支付。 二、3 项正在申请的专利 序号 发明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 进展情况 1 共源共栅门闩电路及其对比器(CASCODE LATCH CIRCUIT 1020160120157 2016/09/20 10-2016-0120157 于 2023 年 3 月 24 从韩国专利厅收 AND COMPARATOR WITH THE SAME) 到了拒绝决定书,目前正在推进分割申请。 2 迟延控制系统(DELAY CONTROL SYSTEM) 1020160120154 2016/09/20 申请编号 10-2016-0120154 于 2023 年 3 月 28 收到 了拒绝决定书,目前正在推进分割申请。 3 频率合成器及其低噪音设备 (FREQUENCY SYNTHESIZER 1020160120136 2016/09/20 申请编号:10-2016-0120136 于 2022 年 11 月被拒 AND LOW NOISE APPARATUS WITH THE SAME) 绝,下一步计划转回国内申请。 三、25 项非专利技术 序号 对应产品及说明 技术内容 描述 备注 1 mjpeg image decoder 多媒体视频解码技术 Multimedia decoding technology Skylark A, NX5858, 按照画面大小调整视频大小的技术 2 NX5859, image scaler IP technology of adjusting video size according NX6500(multimedia to picture size processor chip) 载有 mp3 相关专利的注册号 Relevant 3 播放,mp3 audio/voice 录 Mpeg1/2 audio layer3 用千播放 MP3 音频的技术 Patent Number 音,wma audio/voice 播 decoder technology of playing MP3 Audio 1010338200000(已注销 放,jpeg 视频播放等功能 Cancelled) 4 的多功能芯片 Mpegl/2 audio layer3 用于录音 MP3 音频的技术 encoder technology of recording MP3 audio 5 wma audio/voice 用于播放 Microsoft 音频的技术 decoder technology of playing Microsoft audio 6 SD/MMC card controller 用于控制存储卡的技术 technology of controlling SD/MMC card 7 NAND flash memory 用于控制 NAND 闪存的技 [2024-05-16] (300536)*ST农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38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说明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对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风险等内容进行了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农尚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已在内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内容认真研读和仔细分析,就相关问题划分至负责人,并督促相关方按照要求及时回复。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2024-05-14] (300536)*ST农尚:2024-03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536证券简称:*ST农尚公告编号:2024-037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芯联")通知,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申请人 海南芯联 是 1,234.74 21.05% 4.21% 2024-03-20 2024-05-13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合计 1,234.74 21.05% 4.21% - - - 2、股份解除冻结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芯联与王志强先生涉及人民币约2,900万元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王志强为此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海南芯联持有公司的股份1,47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经海南芯联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已解除冻结股份1,234.74万股。 3、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 比例 累计被冻股份数量(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海南芯联 5,866.00 20% 237.26 4.04% 0.81%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2024-05-14] (300536)*ST农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37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芯联”)通知,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公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冻结 占其所持 司总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申请人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致行动人 海南芯联 是 1,234.74 21.05% 4.21% 2024-03-20 2024-05-13 海口市龙华区 人民法院 合计 1,234.74 21.05% 4.21% - - - 2、股份解除冻结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芯联与王志强先生涉及人民币约 2,900 万元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王志强为此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 结海南芯联持有公司的股份 1,472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经海南芯联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已解除冻结股份 1,234.74万股。 3、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冻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例 比例 海南芯联 5,866.00 20% 237.26 4.04% 0.81%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2024-05-13] (300536)*ST农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30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因所议事项紧 急,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 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确认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林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独立董事何淑光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晓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待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工作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董事会同意由其接任何淑光先生原担任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晓兵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 认 可 的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胜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胜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合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未来 1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 分期向上海芯合智汇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最终认购其 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2日 [2024-05-13] (300536)*ST农尚: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31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淑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淑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一同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淑光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何淑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淑光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何淑光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何淑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何淑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淑光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认为李晓兵(简历详见附件)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晓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待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工作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董事会同意由其接任何淑光先生原担任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晓兵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2 日 附件: 李晓兵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4 年 9 月,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李晓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4-05-13] (300536)*ST农尚: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34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胜龙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胜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刘胜龙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刘胜龙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027-85887559 传真:027-85886559 邮箱:nusunlandscape@163.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 汉口中心(二期)S11 号楼 27 层 办公(7)室-办公(9)室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2 日 附件: 刘胜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高级经理、恒远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董事办主任、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 年 4 月入职公司,任职董秘办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胜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4-05-13] (300536)*ST农尚: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36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 期二)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南芯联微”)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海南芯联微提请董事会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 5,8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提议未超出提案规定时限,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提案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2024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 8.00 项议案。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 号楼 27 层办公(7)室-办公(9)室。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 √ 案》 7.00 《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 √ 保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有关说明 议案 6 为承诺变更事项,承诺人及其关联方表决时需要回避;议案 7 为特别 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时需要关联股东回避。 议案 8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 号楼 27 层办公(7)室-办公(9)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加盖印章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股东须仔细填写《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股东账户清单、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 号楼 27 层办公(7)室-办公(9)室 联系邮编:430000 联系人:贾春琦 联系电话:027-85887559 传真:027-85886559 电子邮箱:nusunlandscape@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提议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36。 2、投票简称:“农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05-13] (300536)*ST农尚: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35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农尚拟与 New Capital Company(以下简称“NCC”)签署《合资企业条款清单》。经过 双方的磋商,近日已完成协议主要条款的商谈,2024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合资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受 AI 需求暴涨,各大厂商将持续加码布局 AI 大模型,随着数据量激增、算 法模型复杂度提升 AIGC 的发展,带来智能算力需求爆炸式增加。人工智能算力规模的快速增长将刺激更大的 AI 芯片需求,AI 芯片按照功能可划分为训练芯片与推理芯片,按照技术路径可划分为 GPU、FPGA、ASIC 芯片。伴随着企业 AI 应用逐步成熟,企业将把更多算力从模型训练转移到 AI 推理工作中,ASIC 芯片本身特性非常适合推理,并且在大规模部署AI 模型时,ASIC 的成本优势尤为明显,未来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根据公司在算力领域的战略布局,紧抓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对芯片的需求,完 善公司在 ASIC 芯片的投资布局,公司与 BLUE MOON VENTURES GROUP PTE. LTD. (以下简称“Blue Moon”)、New Capital Company(以下简称“NCC”)、上海芯合智汇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合智汇”或“标的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公司在未来 1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分期向芯合智汇进行投资,最终认购其 51%的股权。芯合智汇拟开展具体业务为自主研发用 于 AI 推理应用的 ASIC 芯片、独立研发固态硬盘(SSD)控制器、数据中心系统和企业软件业务等。 2.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合资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New Capital Company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威尔明顿市小瀑布街 251 号 注册编号:6730723 成立时间:2022 年 4 月 主营业务:人工智能软件和平台、数据存储解决方案、SSD 设备和控制器。 2. 公司名称:BLUE MOON VENTURES GROUP PTE. LTD. 注册地址:新加坡福南 7-22 号桥北路 109 号 注册编号:202405704K 成立时间:2024 年 2 月 9 日 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咨询 上述各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芯合智汇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DEH9LW6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JASON CHIEH-SHENG YANG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 营业期限:2024-03-18 至 2034-03-17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29 号 1 号楼 22 楼 01、04 单 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标的公司由 Blue Moon 全资控股。 2.标的公司的技术团队 Vincent Khin Zaw Win,圣克拉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加州大学伯克 利分校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曾任该校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多伦多大学 CDL 高级顾问。曾经是帕洛阿尔托和北京 GSR 风险投资公司的合伙人,该公司管理着超过 30 亿美元的资金,投资于美国和大中华地区的早期和成长阶段的科技公司。在加入 GSR 之前,他曾在 ATI 技术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并且创立了三个战略业务部门,使公司在纳斯达克的市值大幅增长,2006 年 ATI 被美国 AMD 公司以 54 亿美元的巨资收购后成为 AMD 的一部分。 JASON CHIEH-SHENG YANG,麻省理工学院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博士。在 AMD 和 ATI 担任经理和首席工程师超过 10 年。DGene 公司 CTO 和联合创始人。 ATI(Array Technology Industry)是世界著名的显示芯片生产商,和 NVIDIA 齐名。在 1985 年至 2006 年之间是全球重要的显示芯片公司,总部设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万锦市。 DONGHOON.Lee,哥伦比亚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和学士,密歇根大学电子工程博士。曾任 SK 海力士图像传感器部门和代工业务部执行副总裁/总经理、ADI 消费者部门副总裁、三星 SoC 产品高级副总裁。 Josef. Zhang,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电子工程学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 子工程硕士。30 多年高科技行业经验,专攻 IC 设计和闪存系统设计。闪迪(SanDisk)第一个工程团队成员,开发了世界上第一个基于闪存的 ATA 固态硬盘;还积极参与了闪迪内部闪存测试系统的设计;在闪迪(SanDisk)担任全球首款CompactFlash 控制器的首席设计师。 Helena Packer,哥伦比亚学院(Columbia College)学士学位。好莱坞 AI 与 内容创作融合的领导者。视觉效果工作室的联合创始人,为奥斯卡、艾美奖和Clio 奖获奖项目创作视觉效果,创作视觉效果。其中包括成龙的《燕尾服》、《Xman2》和《双峰》等。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Academy of Motion PicturesArt and Sciences)成员,曾在其执行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任职。 3.标的公司作为一家企业级人工智能软硬件一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多名国际专业 GPU 智算专家组成的团队,结合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研发方面的资深经验,致力于向企业提供智能计算软件和硬件的性能优化以及高能效比的 AI 计算架构解决方案。标的公司拟开展具体业务为自主研发用于 AI 推理应用的 ASIC 芯片、独立研发固态硬盘(SSD)控制器、数据中心系统和企业软件业务等。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从事自主研发用于 AI 推理应用的 ASIC 芯片、独立研发固态硬盘(SSD)控制器、数据中心系统和企业软件业务等。 1.本协议宗旨 1.1 本协议旨在对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各方就投资项目已达成的全部意向及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规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的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投资项目的进行。 2. 各方的保证 2.1 任何一方均应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未与任何第三方(本协议其他方除外)以任何形式在区域内开展与标的公司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过意向书、合同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件或任何形式的合作;任何一方均应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与任何第三方(本协议其他方除外)在区域内就开展与标的公司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活动进行磋商、询价或要约或签署任何意向书、合同或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或以任何形式开展合作。 2.2 在标的公司存续期内,农尚不得经营、从事或有兴趣从事任何与标的公司相同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在区域内招揽标的公司的任何员工、客户、供应商。 2.3 任何一方应当确保其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和代表遵守本协议第2 条各款的约定。 2.4 若任何一方从任何第三方(包括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与该方谈判的任何第三方)收到任何指示,表明该第三方可能希望以进行业务合作或设立法律实体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在区域内开展与标的公司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活动,该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三方。 3. 各方的权利义务 3.1 各方保证其拥有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必要权力和权限。 3.2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两个月之内,农尚应当向标的公司投资伍千万元人民币(¥50,000,000.00)。在本协议签署日起四个月内,农尚应当向标的公司追加投资伍千万元人民币(¥50,000,000.00)。农尚的投资基于标的公司价值 2.33 亿元人民币的完全摊薄的投前估值,之后农尚将获得标的公司 30%的股权。若农尚不能如期完成该些投资,则农尚应当向 Blue Moon 支付应投而未投金额的 2%作为违约金。 3.3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 16 个月之内,农尚应追加投资人民币壹亿元(小写: ¥100,000,000.00 ) 或 更 多 , 加 上 其 初 始 投 资 人 民 币 壹 亿 元 ( 小 写 : ¥100,000,000.00),将使农尚拥有标的公司高达 51%的股权,但标的公司的投前估值将由 Blue Moon 与农尚考虑届时影响市场价值的因素确定。若农尚不能如期完成该笔投资,则农尚应当向 Blue Moon 支付应投而未投金额的 2%作为违约金。 3.4 Blue Moon 与农尚同意,Blue Moon 依赖于农尚的如上投资承诺而作出 相应的商务安排,若农尚违反如上投资约定,将给 Blue Moon 带来巨大的损失;如上违约金系各方依据不同阶段投资安排测算而认定,是合理的,也是 Blue Moon与农尚在签署本协议时所能合理预见到的、若农尚违反如上投资安排将会给Blue Moon 带来的损失。 3.5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Blue Moon 应当开始着手将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增 加至伍百万元人民币(¥5,000,000.00)。 3.6 农尚应确保其全资子公司武汉芯连微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在区域内为标的公司的产品提供销售渠道,包括通过探索和管理与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关系、以及通过促进产品的销售和分销的方式达成。 3.7 农尚应当按照标的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及法规,在其权限和管辖范围内尽力协助 Blue Moon 及时获取标的公司的业务开发、建设、运营、资源整合及管理所必需的批文。 3.8 农尚应当协助标的公司办理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核准手续(如有),争取标的公司运营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3.9 农尚应按照适用于标的公司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在其权限和管辖范围内尽力为标的公司提供潜在的商业机会。 3.10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农尚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其自己或其子公司、附属机构、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招揽、劝诱、帮助或建议任何员工、顾问或其他与 Blue Moon 及/或标的公司有实质性合同关系的人士离开、停止顾问或终止与 Blue Moon 及/或标的公司的合同关系。 3.11 Blue Moon 承诺应农尚要求,在合理时间内将真实、完整地向农尚提 供标的公司工商登记、财务状况、股权情况、历史沿革情况、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客户情况、纳税情况、经营生产管理情况等方面的相关文件资料。同时,Blue M [2024-05-10] (300536)*ST农尚:关于参加2024年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2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4 年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北证监局指导、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提质增效重回报”——2024 年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方式、时间、地点 1.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2.本次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周四)14:30-16:00; 3.本次活动地点为“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 二、参与活动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林峰先生,董事会秘书贾春琦女士。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16:00 登录“全景路演” 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2.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 14: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