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26)
[2024-11-26]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央药业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70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央药业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津02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该法院就北京金阳利康医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安瑞医药”)与中央药业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于2024年7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一、本案诉讼背景
    凯安瑞医药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向中央药业提起诉讼,2023 年 8 月 8 日基于凯安瑞
医药的违约及提起诉讼的行为,中央药业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公司于2023
年 12 月 8 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津 02 民初 298 号一审判决书,
后凯安瑞医药与中央药业均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津民终 21 号民事裁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2023 年 8 月 10 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2023 年 12 月 30 日
和2024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央药业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1)、《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央药业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32)、《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央药业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68)、《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央药业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80)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央药业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发回重审判决结果
    近日,中央药业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津 02 民初 158 号民事判决书,
该法院就凯安瑞医药与中央药业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判决结果如下:
    1、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中央药
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签订的合作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的《头孢地尼分散片市场代理销售推广服务协议书》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解除;
    2、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推广服务费 11,106,949.67 元;
    3、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奖励费 1,224,000 元;
    4、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保证金 500,000 元;
    5、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预付保证金 619,359.74 元;
    6、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预期利益损失 5,000,000 元;
    7、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未提货的损失 1,130,000 元;
    8、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9、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未终审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针对本案判决存在的有失合理或与事实不符之处,本公司将督促中央药业积极配合律师做好上诉相关工作,积极采取法律措施,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后续事项,及时对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2024-11-23]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化学原料药精氨酸培哚普利通过上市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化学原料药精氨酸培哚普利通过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况
  近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精氨酸培哚普利原料药《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YS01172),该品种通过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二、该品种的基本情况
  通用名称:精氨酸培哚普利
  英文名称:Perindopril Arginine
  汉语拼音:Jing’ansuan Peiduopuli
  化学名:(2S,3aS,7aS)-1-{(S)-N-[(S)-1-(乙氧甲酰基)丁基]丙氨酰基}八氢-1H-吲哚-2-羧酸,精氨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量:542.7
  分子式:C19H32N2O5·C6H14N4O2
  CAS 号:612548-45-5
  生产企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内容: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受理号:CYHS2360421
  审批结论:通过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三、该品种的相关信息
  精氨酸培哚普利为血管扩张药,常用剂型为片剂,用于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该品种通过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有利于与公司制剂产品形成产业协同,提升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2024-10-30] (002393)力生制药: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6元
    每股净资产: 19.27007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3%
    营业总收入: 10.2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9亿元

[2024-10-18]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化学原料药阿普米司特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化学原料药阿普米司特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况
  近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阿普米司特原料药(以下简称“该原料药”)《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YS00982),该原料药通过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二、该原料药的基本情况
  中文通用名称:阿普米司特
  英文通用名称:Apremilast
  汉语拼音:Apumisite
  化学名:N-[2-[(1S)-1-(3-乙氧基-4-甲氧基苯基)-2-(甲基磺酰基)乙基]-2,3-二氢-1,3-二氧代-1H-异吲哚-4-基]乙酰胺
  结构式:
  分子式:C22H24N2O7S
  分子量:460.50
  化学文摘(CAS)登记号:608141-41-9
  生产企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受理号:CYHS2360298
  登记号:Y20230000286
  审批结论:通过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三、该原料药的相关信息
  该品种主要是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4的合成,增加细胞内环磷酸腺苷的含量,从而起到抑制炎症的作用。临床上用于治疗符合接受光疗或系统治疗指征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成人患者。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该原料药通过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有利于与公司制剂产品形成产业协同,提升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

[2024-09-27] (002393)力生制药: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3月22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7月24日、2024年9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21,000万元人民币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渤海银行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渤海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和本《产品说明书》约
                          定的固定收益提供保证承诺。按照本产品挂钩标的的市场表现,客
    产品类型:
                          户可能就本产品获得除固定收益外的产品收益,客户获得的除固定
                          收益之外的收益即浮动收益。银行不承诺客户获得浮动收益。
    交易范围:            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其衍生产品部分与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
                          价挂钩。
    风险等级:            R1-(低风险)
                                          注:产品内部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共分为五类:R1-低风险、R2-较低风险、R3-中风险、
                                      R4-较高风险、R5-高风险。
    预期收益率(年化)    预期收益率=固定收益率【1.5%】+【1.0%】×N/M。【1.5%】及
                          【1.0%】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处于目标
                          区间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年化固定收
                          益率为【1.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5%】。测算收益不
                          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产品期限:              130 天
                          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如本产品认
  认购期:              购期内认购资金总额达到认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1,000万元),则
                          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认购期提前终止。
                          自成功认购本产品起至2024年9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为结构性
  冷静期:              存款冷静期。结构性存款冷静期内,可通过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渠道
                          撤销购买申请。
  成立日:              即起息日,2024年9月30日。
  到期日:              在本产品正常持有到期情形下,到期日为2025年2月7日。
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实际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费用:                本产品银行不收取任何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特别约定:无
                          与费用价格有关的例外条款或限制性条款:无。
  提前终止权: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全部或者部分)本产品。
                           如出现如下情形,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1)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
                          (2)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
                          (3)本产品所交易的金融工具提前终止。
                           一旦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确定的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通
                          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本金及收益,
                          收益按实际期限计算。
  提前赎回权:          除本《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无权提前赎回(全部或者部
                          分)本产品。
  其他规定:             如本产品资金总额达不到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 】万元),银
                          行有权决定本产品是否成立,如决定不成立,银行应返还客户已存
                          入的本金。
                           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
                          约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时,为保护客户利益,银行有权确定本产品
                          不成立,并将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客户已存入的本金。
                           认购日至成立日之间,交易账户为一般结算账户的客户资金按人
                          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交易账户为银行资金归集账户的客户
                          资金不计付利息。
                           交易账户为银行资金归集账户的,产品实际到期日至本金、收益
                          到客户指定账户的期间,客户资金不计付利息。
                           延期支付:如本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
                          益的情况,则本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将相应延期支付。银行将于到期
                          日前通知客户,并在实际到期日(银行实际取得本金和收益之日)
                          后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本金及收益,收益按实际产品期限计算。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本产品实际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
                          欧元/美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5位,表示一欧元
                          可兑换的美元数。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
                          则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
                          “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汇率中间价。
                           挂钩标的观察期:2024年9月30日(含)至2025年2月5日(含),
 释义:
                          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根据当日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处于目
                          标区间内的天数。
                           目标区间:挂钩标的期初价格-0.08,挂钩标的期初价格+0.08(含
                          目标边界)
                           挂钩标的期初价格:产品风险等级产品成立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
                          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汇率中间价。
    截止2024年9月26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34%的股权,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1,776,2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现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总行授权
经营的其他业务;家庭财产保险、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健康保险(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7,479.96 亿元、净资产
1,185.70 亿元、2024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131.45 亿元、2024 年上半年净利润 36.97 亿元。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由主要大型商业银行或证券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且不涉及证券投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公司所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公司累计

[2024-09-10] (002393)力生制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3:15开始
    (2)网络投票: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张平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8人,所代表公司股份数量137,012,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7,942,988股的53.117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135,863,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7,942,988股的52.671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4人,代表股份数量1,149,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7,942,988股的0.445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5,817,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668,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149,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737,5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2%;反对274,1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弃权9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6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04%;反对274,1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28%;弃权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736,3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3%;反对275,3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0%;弃权9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541,4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97%;反对275,3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34%;弃权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737,5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2%;反对274,1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弃权9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6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04%;反对274,1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28%;弃权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璎、张鸽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人数符合法定条件,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2024-08-29]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参加2024年度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度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天津证监局、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年度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3日(周二)13:30-16:40。届时公司独立董事方建新先生、财务总监王家颖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马霏霏女士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2024-08-23]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0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及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3:15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2.00                                                            √
            制性股票的提案》
    3.00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提案》          √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一)项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审议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提案(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24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述提案(三)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24年7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03日至2024年9月0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0038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邮政编码:300385
    联系人:刘子珑
    联系电话:(022)27641760                联系传真:(022)2764176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3
    2.投票简称:力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非累积投票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 全 权 委 托          先 生( 女 士 ) 代 表 我 单 位(个人 )        ,出席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2.00                                                    √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3.00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提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024-08-23]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 2 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按照 9.11 元/股和 8.49 元/股分别回购 25,200 股和 22,4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 16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8 月 24 日起 45 天内(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22-27641760
  5、邮箱:lisheng@lishengpharma.com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2024-08-23] (002393)力生制药: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8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查意见为: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2024-08-23] (002393)力生制药: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意 见 , 具 体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人员离职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人员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4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另行支付给激励对象。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意 见 , 具 体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暂行)的议案》;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附件 1: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84,244,992 元。                          257,942,988 元。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天津市医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天津
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 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
                                        总公司、培宏有限公司(香港)、天津宁发
司、培宏有限公司(香港)、天津宁发集团公 集团公司和彭洪来,分别发行98247594股、司和彭洪来,分别发行 98247594 股、1364549 1364549股、 1364549 股、34113752股和
股、1364549 股、34113752 股和 1364548 股, 1364548股,前述股份共计136,454,992股。
前述股份共计 136,454,992 股。以上五家合计 以上五家合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100%。
                                            公司 于 2010 年 3 月 26日经中国证券监
    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民币普通股46,000,000 股。其中,公司向普通股 46,000,000 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 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
资 人 发 行 的 以 人 民 币 认 购 的 内 资 股 为 为46,000,000 股,于2010年4月23日在深
46,000,000 股,于 2010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182,454,992股。
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
182,454,992 股。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12月5日召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 开的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12月5日召开 通过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的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完成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本
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 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83,992,992股。
案。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完成限制性股    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27日召开的第七届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本次发行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修改前                            修改后
后,公司总股本为 183,992,992 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完成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手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 续,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84,276,99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议 股。
案。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    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27日召开的第七届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手续,本次发行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11月20日
后,公司总股本为 184,276,992 股。        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2月29
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手续,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本为184,244,992股。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
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完成限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 配方案:以2024年03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第三十八次会议日的总股本184,244,992股
184,244,992 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4股,
                                        并派现金红利6.00元(含税)。转增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257,942,988 股,其中普通股
                                        257,942,988股,其他种类股0股。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84,244,99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57,942,98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184,244,992股,其他种类股0股。          股257,942,988股,其他种类股0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修改前                            修改后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励;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所必需。
益所必需。                              前款第六项所指

[2024-08-23] (002393)力生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元
    每股净资产: 19.0030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7%
    营业总收入: 7.4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2亿元

[2024-08-06]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转让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有限公司15%股权的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股权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升上市公司运营效率,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出清非战略协同参股股权,对所持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15%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间征集到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达仁堂”)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津药达仁堂为标的股权受让方。2023年10月10日,公司与津药达仁堂就财务公司15%股权转让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782.386万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公开转让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及2023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相关内容。
  近日,津药达仁堂作为受让方,其主体资格已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审批通过,公司与津药达仁堂已完成财务公司15%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公司已收到津药达仁堂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购买财务公司15%股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782.386万元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再持有财务公司 15%股权。该转让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年终审计后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

[2024-08-05] (002393)力生制药:54.关于参股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重大事项为公司子公司中央药业参股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和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和悦”)、天津康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康顺”)、天津鸿勋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鸿勋”)、天津通明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通明”)、天津顺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顺祺”)、天津善臻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善臻”)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润三九,股票代码:000999.SZ,以下简称“华润三九”)合计转让其所持有的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天士力,股票代码:600535.SH,以下简称“天士力”)418,306,002股股份,占天士力总股本的 28%。此外,天士力集团同意,天士力集团应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在转让给华润三九的股份登记日后放弃其所持有的天士力5%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等方式,使其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不超过 12.5008%。双方同意,华润三九受让上述股份的股份登记至华润三九名下后,天士力集团如向非关联方及/或非一致行动人转让天士力股份时,视同优先转让已放弃表决权的股份;转让方的非关联方及/或非一致行动人所受让的天士力集团股份,不受天士力集团放弃表决权承诺的约束,受让人依法享有相应股东权益。同时,天士力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转让所持有的 74,697,501 股天士力股份,占天士力总股本的 5%。
    2.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和悦、天津康顺、天津顺祺、天津善臻、天津通明、天津鸿勋向华润三九协议转让股份的事项尚需经天士力集团、天津和悦、天津康顺、天津
顺祺、天津善臻、天津通明、天津鸿勋的股东会/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华润三九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润等有权审议机构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能否取得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天士力集团向国新投资协议转让股份的事项在控制权变更事项所涉转让协议及附属协议等交易文件均生效之日起生效,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协议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日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收到其参股公司天士力集团通知,天士力集团将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天士力的股份,该重大事项将导致天士力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2024 年 8 月 4 日,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和悦、天津康顺科、天津鸿勋、
天津通明、天津顺祺、天津善臻与华润三九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华润三九受让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 418,306,002 股天士力股份,占天士力总股本的28%,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85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211,844,129.70元。具体包括天士力集团持有的天士力 351,619,489 股股份、天津和悦持有的天士力29,175,350 股股份、天津康顺持有的天士力 12,503,722 股股份、天津顺祺持有的天士力7,252,158 股股份、天津善臻持有的天士力 6,460,255 股股份、天津通明持有的天士力5,668,354 股股份、天津鸿勋持有的天士力 5,626,674 股股份。此外,天士力集团同意,天士力集团应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上述股份登记在华润三九名下之日(“登记日”)后放弃其所持有的天士力 5%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等方式,使其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不超过12.5008%。双方同意,登记日后,天士力集团如向非关联方及/或非一致行动人转让天士力股份时,视同优先转让已放弃表决权的股份;转让方的非关联方及/或非一致行动人所受让的天士力集团股份,不受天士力集团放弃表决权承诺的约束,受让人依法享有相应股
东权益。(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华润三九的控制权转让事项”或“控制权转让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天士力控股股东将由天士力集团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将由闫希军先生、吴迺峰女士、闫凯境先生、李畇慧女士变更为中国华润。
  同日,天士力控股股东天士力集团与国新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国新投资受让天士力集团持有的天士力 74,697,501 股股份,占天士力总股本的 5%,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85 元,转让价款为 1,109,257,889.85 元(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向国新投资协议转让股份”)。
  本次天士力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天士力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的临 2024-030 号《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主体在天士力拥有权益的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方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    683,481,524    45.7500%    257,164,534    17.2137%
    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和悦科技发展合      29,175,350    1.9529%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康顺科技发展合      12,503,722    0.8370%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顺祺科技发展合      7,252,158    0.4854%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善臻科技发展合      6,460,255    0.4324%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通明科技发展合      5,668,354    0.3794%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鸿勋科技发展合      5,626,674    0.3766%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崇石私募股权投        827,722    0.0554%        827,722      0.0554%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2,541,153    0.1701%      2,541,153      0.1701%
    工持股计划/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
    吴迺峰                    919,080    0.0615%        919,080      0.0615%
    天士力集团及其一      754,455,992    50.5008%    261,452,489    17.5008%
      致行动人合计
    受让方一:华润三九              -            -    418,306,002    28.0000%
    受让方二:国新投资              -            -      74,697,501      5.0000%
  注 1:表中数据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为准;
  注 2: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天士力 261,452,489 股股份,占天士力总股本的 17.5008%。此外,天士力集团同意,天士力集团应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在向转让给华润三九的股份登记日后放弃其所持有的天士力 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故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天士力 12.500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润三九将直接持有天士力 418,306,002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及对应的表决权,天士力控股股东将由天士力集团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华润。
    二、协议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天士力集团
    公司/企业名称    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718296410K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出资额  8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执行  闫凯境
    事务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00-03-30
    注册地址          天津北辰科技园区
                      对外投资、控股;天然植物药种植及相关加工、分离;组织所属企业
                      开展产品的生产、科研、销售、进出口经营业务;各类商品、物资的
                      批发、零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生物技术(不含药品生产
                      与销售)及产品;自有设备、房屋的租赁;各类经济信息咨询;本企
                      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研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科研和生产
                      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
    经营范围          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矿业开发经营;原料药(盐酸
                      非索非那定、右佐匹克隆)生产;因特网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
                      教育、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以外的信息服务内容,业务覆盖范围:天
                      津市);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管理服务;旅游信息
                      咨询服务;门票销售与讲解服务;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与销售。(以
                      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

[2024-08-02]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参股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收到其参股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通知,称其正在筹划关于其控股子公司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35,证券简称:天士力)的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公司子公司中央药业持有天士力集团 12.15%股权,为中央药业参股公司,作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核算。根据天士力集团的通知,上述重大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2024-07-24] (002393)力生制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1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

[2024-07-24] (002393)力生制药: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含预留部分)价格与数量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和 2023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含预留部分)价格与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股份(含预留部分)价格与数量进行调整。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

[2024-07-19]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药品培哚普利吲达帕胺片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8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培哚普利吲达帕胺片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况
  近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培哚普利吲达帕胺片(以下简称“该药品”)培哚普利叔丁胺4mg,吲达帕胺1.25mg;培哚普利叔丁胺2mg,吲达帕胺0.625mg规格的《药品注册证书》(批件编号:2024S01619、2024S01620),该药品通过药品上市许可申请。
    二、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培哚普利吲达帕胺片
  剂型:片剂
  规格:培哚普利叔丁胺4mg,吲达帕胺1.25mg;
        培哚普利叔丁胺2mg,吲达帕胺0.62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品批准文号:无
  申请内容:上市许可申请
  受理号:CYHS2300171、CYHS2300172
  审批结论:通过上市许可申请。
    三、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培哚普利吲达帕胺片适应症:
  用于成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培哚普利不能完全控制血压的患者。
  根据米内网数据库显示,培哚普利吲达帕胺制剂2022年、2023年国内销售额分别为3.22亿元和2.89亿元。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该药品通过上市许可申请,将进一步丰富公司降压类产品线,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19 日

[2024-07-18]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24.65%股权的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24.65%股权的
                    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于公司整体规划,综合考量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边制药”)的生产经营现状及其现有产品品种所面临的激烈市场竞争,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持有的田边制药24.65%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间征集到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医药”)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远大医药为标的股权受让方。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远大医药就田边制药24.65%股权转让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2,029.20万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24.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和 2024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24.6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相关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远大医药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购买田边制药24.65%股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2,029.20万元整。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双方已完成田边制药 24.65%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田边制药 24.65%股权。该项股权转让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年终审计后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2024-07-11]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药品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况
    近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以下简称“该药品”)4mg(以C23H25N5O5计)规格的《药品注册证书》(批件编号:2024S01592),该药品通过药品上市许可申请。
    二、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
    剂型:片剂
    规格:4mg(以C23H25N5O5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品批准文号:无
    申请内容:上市许可申请
    受理号:CYHS2300970
    审批结论:通过上市许可申请。
    三、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适应症:
    良性前列腺增生对症治疗;高血压。
    根据米内网数据库显示,甲磺酸多沙唑嗪制剂2022年、2023年国内销售额分别为5.79亿元和6.38亿元。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该药品通过上市许可申请,将进一步丰富公司降压类产品线,提高公司市场竞
争力。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11 日

[2024-07-03]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公司药品吲达帕胺缓释片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吲达帕胺缓释片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况
      近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颁发的关于吲达帕胺缓释片(以下简称“该药品”)1.5mg规格的《药品注册证书》
(批件编号:2024S01229),该药品通过药品上市许可申请。
      二、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吲达帕胺缓释片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品批准文号:无
      申请内容:上市许可申请
      受理号:CYHS2201806
      审批结论:通过上市许可申请。
      三、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吲达帕胺缓释片适应症:
      用于成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根据IMS数据显示,吲达帕胺缓释制剂2022年全球销售额为3.76亿美元。
      根据米内网数据库显示,吲达帕胺缓释制剂2022年、2023年国内销售额分别为人
民币2.35亿元和2.19亿元。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药品通过上市许可申请,将进一步丰富公司降压类产品线,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公司产品吲达帕胺缓释片按化学药品4类批准生产可视同通过一致
性评价,将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
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
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03 日

[2024-06-29]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24.65%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24.6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于公司整体规划,综合考量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边制药”)的生产经营现状及其现有产品品种所面临的激烈市场竞争,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结合资产评估结果及市场情况,按照不低于12,029.20万元整的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田边制药24.65%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24.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履行了国有资产转让的评估备案手续,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远大医药(中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医药”)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远大医药为标的
股权受让方。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远大医药就田边制药 24.65%股权转让签订了《产
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12,029.20 万元整。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 160 号 1 幢 23 层 1-6 号
    法定代表人:唐纬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释义
    甲方(转让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2.产权转让标的及价格
    甲方将所持有的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24.65%的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总额
为人民币壹亿贰仟零贰拾玖万贰仟元整(¥120,292,000.00 元)。
    3.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一次付清方式进行转让价款结算,产权转让价款总额人民币12,029.20 万元整。按照交易条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 3600 万元自动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剩余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次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一并结算。
    4.交割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转让完
成日(转让标的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即为产权转让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乙方承接。
    5.权属证明的变更
    本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转让标的的权属证明变更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尽最大努力促成标的企业召开董事会并由标的企业董事会出具同意甲方将转让标的转让给乙方的董事会决议,甲方取得前述标的企业董事会决议且乙方向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以较晚到来的日期为准)起 10 个工作日内,在甲乙双方的配合下,由标的企业完成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的递交。
    乙方在未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前,不得将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等设定他项权;乙方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后,方可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6.人员安置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现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7.产权转让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8.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支付。
    五、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田边制药 24.65%股权,符合公司战略部署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该转让行为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年终审计后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2024-06-26]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注销子公司生化制药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生化制药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7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45 元 / 股,共募集资金总额2,0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2,301,336.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7,698,663.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9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专户集中管理,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
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2月5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疫苗厂区资产拟转让处置的议案》,该议案于2022年7月18日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8月15日,该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方式挂牌转让。该项目在挂牌期间,征集到天津瑞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生物”)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瑞欣生物为该项目受让方。
  2022年12月13日,生化制药与瑞欣生物就该项目转让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截至2023年2月28日,子公司生化制药与瑞欣生物已完成该项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子公司生化制药以下募集资金账户已无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并于近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状态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1250100100013295        已注销
      限公司            天津梅江支行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子公司生化制药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6 月 26 日

[2024-06-22]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塘沽紫云支行开立新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2024-041)。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塘沽紫云支行开立新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912019013000112211。2024年6月21日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分别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 方 已 在 乙 方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以 下 简 称 “ 专 户 ” ) , 账 号 为
912019013000112211,开户机构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塘沽紫云支行,截至2024年6月20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挪用。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方万磊、张运发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和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2024-06-20] (002393)力生制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8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及保证金质押业务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派出董监事管理及考核评价办法的议案》;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制度〉的议案》;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

[2024-06-20] (002393)力生制药: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及保证金质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0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及保证金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及保证金质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并提供票据及保证金质押。
    一、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高资金收益,盘活存量票据资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各合作银行开展票据及保证金质押业务,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年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
    二、质押情况
    1.票据、保证金质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存单或自有资金质押在合作银行,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
    2.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额度内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及保证金质押业务,各公司额度分配由公司财务中心确定。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年内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后续签订的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三、质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将票据及资金质押在合作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2.该项票据及保证金质押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该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3.该事项均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提供票据及保证金质押,公
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票据及保证金质押方式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资金需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2024-06-20] (002393)力生制药: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及保证金质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票据及保证金质押方式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资金需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

[2024-06-12] (002393)力生制药: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3月22日、2024年5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15000万元人民币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渤海银行【WBS242144】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渤海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和本《产品说明书》约
                          定的固定收益提供保证承诺。按照本产品挂钩标的的市场表现,客
    产品类型:
                          户可能就本产品获得除固定收益外的产品收益,客户获得的除固定
                          收益之外的收益即浮动收益。银行不承诺客户获得浮动收益。
    交易范围:          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其衍生产品部分与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
                          价挂钩。
    风险等级:          R1-(低风险)
                                        注:产品内部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共分为五类:R1-低风险、R2-较低风险、R3-中风险、
                                    R4-较 高风险、R5-高风险。
    预期收益率(年化)    预期收益率=固定收益率【1.6%】+【1.1%】×N/M。【1.6%】及
                          【1.1%】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处于目标
                          区间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年化固定收
                          益率为【1.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7%】。测算收益不
                        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产品期限:          92天
                        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如本产品认
  认购期:            购期内认购资金总额达到认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0万元),
                        则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认购期提前终止。
                        自成功认购本产品起至2024年6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为结构性
  冷静期:            存款冷静期。结构性存款冷静期内,可通过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渠道
                        撤销购买申请。
  成立日:            即起息日,2024年6月13日。
  到期日:            在本产品正常持有到期情形下,到期日为2024年9月13日。
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实际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费用:              本产品银行不收取任何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特别约定:无
                        与费用价格有关的例外条款或限制性条款:无。
  提前终止权: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全部或者部分)本产品。
                         如出现如下情形,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1)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
                        (2)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
                        (3)本产品所交易的金融工具提前终止。
                         一旦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确定的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通
                        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本金及收益,
                        收益按实际期限计算。
  提前赎回权:        除本《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无权提前赎回(全部或者部
                        分)本产品。
  其他规定:           如本产品资金总额达不到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 】万元),银
                        行有权决定本产品是否成立,如决定不成立,银行应返还客户已存
                        入的本金。
                         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
                        约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时,为保护客户利益,银行有权确定本产品
                        不成立,并将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客户已存入的本金。
                         认购日至成立日之间,交易账户为一般结算账户的客户资金按人
                          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交易账户为银行资金归集账户的客户
                          资金不计付利息。
                           交易账户为银行资金归集账户的,产品实际到期日至本金、收益
                          到客户指定账户的期间,客户资金不计付利息。
                           延期支付:如本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
                          益的情况,则本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将相应延期支付。银行将于到期
                          日前通知客户,并在实际到期日(银行实际取得本金和收益之日)
                          后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本金及收益,收益按实际产品期限计算。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本产品实际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
                          欧元/美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5位,表示一欧元
                          可兑换的美元数。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
                          则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
                          “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汇率中间价。
                           挂钩标的观察期:释义2024年6月13日(含)至2024年9月11日
 释义:
                          (含),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根据当日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
                          的处于目标区间内的天数。
                           目标区间:挂钩标的期初价格-0.038,挂钩标的期初价格+0.038
                          (含目标边界)
                           挂钩标的期初价格:产品风险等级产品成立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
                          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汇率中间价。
    截止2024年6月11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34%的股权,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1,776,2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现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总行授权经营的其他业务;家庭财产保险、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17,381.45 亿元、净资产
1175.83 亿元、2024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75.74 亿元、2024 年一季度净利润 30.48 亿元。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由主要大型商业银行或证券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且不涉及证券投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公司所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人名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  预计年化收    起始日   

[2024-05-29] (002393)力生制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3:30开始
    (2)网络投票: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张平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4人,所代表公司股份数量98,030,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4,244,992股的53.2066%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97,040,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4,244,992股的52.669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数量98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4,244,992股的0.537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 4,319,88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3,329,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 98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24.65%股权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028,7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318,1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606%;反对1,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璎、张鸽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人数符合法定条件,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2024-05-22] (002393)力生制药: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0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03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日的总股本184,244,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0,546,995.20元,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4,244,99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57,942,988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0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0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0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0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4    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
      2      08*****408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      08*****153    培宏有限公司
    4、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红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锁,则公司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0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0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限售股        1,790,000                  716,000              2,506,000
 无限售股      182,454,992              72,981,996            255,436,988
  总股本        184,244,992              73,697,996            257,942,988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57,942,988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40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 16 号
    咨询联系人:刘子珑
    咨询电话:022-27641760
    传真电话:022-2736423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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